云南加大扶贫工作力度采取超常举措打出政策组合拳

来源:中国云南热线    日期:2015-12-10   

原标题:云南加大扶贫工作力度采取超常举措打出政策组合拳 440万农村贫困群众脱贫

  美编 谭冰 制图

  “十二五”以来,云南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把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采取一系列超常举措,打出一套政策组合拳,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按照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扶贫标准,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从2011年底的1014万人减少到2014年底的57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7.1%下降到15.49%,有440万农村贫困群众实现了脱贫。预计今年,全省还将有100多万贫困群众摆脱贫困,实现新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贫困群众增收持续大幅增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底的3109元增加到2014年底的6314元,翻了一番,连续保持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2010年与2014年相比,贫困地区人均GDP从8699元提高到18386元,增幅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坚持高端谋划,形成了省州县乡村五级书记聚力抓扶贫的强劲态势。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出台《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发展路子的决定》等重要政策措施,把扶贫开发放在突出位置高位推动。省级领导挂帅推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牵头联系1个片区、挂钩帮扶2个贫困县,其他36位省级领导分别挂钩帮扶1个贫困县,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坚持每年部署、检查、推进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担当起扶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形成了省州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攻坚、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攻坚的良好态势。“十二五”期间,云南省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为统领的“挂包帮、转走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贫困县退出、贫困县约束、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支持等文件,形成了“1+8”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建立增长机制,脱贫攻坚投入大幅增加。以大扶贫思路谋划开展工作,云南省建立省级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努力协调争取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资金投入,做大扶贫“蛋糕”。5年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243.75亿元,其中:中央188.33亿元、省级55.42亿元。“十二五”作为云南省扶贫开发进程的关键期、转型期、升级期,在各级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对现行扶贫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覆盖;完善了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措施;实施了一系列事关贫困群众脱贫和贫困地区发展的重点项目;形成了一套工作推进、投入增长、可持续扶贫激励机制;构建了省州县乡村五级一起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治理格局,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通过在4大片区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能力建设等六大工程,大力推进整乡推进、整村推进、易地扶贫、雨露计划、扶贫安居工程、产业扶贫、溜索改桥、贫困村互助资金、信贷扶贫等一批精准扶贫工程,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瓶颈的基础设施得到有效突破,贫困地区的住房条件和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为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记者 胡晓蓉)

  云南: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确保2020年574万贫困人口脱贫

  会议就全省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提出6项具体要求: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省负总责,州市、县市区、乡镇抓落实”的脱贫扶贫攻坚工作机制,省、州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任各级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扶贫工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度,形成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进攻坚的局面。二要加大投入,整合力量。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确保2016年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比2015年大幅度提高,并逐年保持较大幅度增长,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大幅度提高扶贫贷款规模和农户贷款覆盖率,进一步巩固和健全“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以县为平台整合扶贫项目资金,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三要聚焦重点,全面攻坚。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以重点人群、难点地区的突破,引导示范带动脱贫工作全局。聚焦4大集中连片困难地区攻坚、确保一个贫困地区都不掉队,聚焦世居少数民族攻坚、确保一个兄弟民族都不落伍,聚焦574万农村贫困人口攻坚、确保贫困人口一个都不落下。四要驻村帮扶,精准扶贫。进一步加强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队力量,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县到乡到村到户到人。五要强化考核,树立导向。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要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层层压实责任,积极传导压力,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实行干部“逢提必下”制度,引导和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战场上大显身手。六要编制规划,完善政策。制定好“十三五”脱贫攻坚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减贫实绩作为各类各级考核制度最主要指标,建立贫困县、乡、村、户退出机制,强化政策保障,健全脱贫攻坚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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